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旅馆建筑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送审稿审查会议于2011年12月3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张树君顾问总建筑师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领导出席会议并提出了审查要求。会议成立了以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何玉如顾问总建筑师为主任委员、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钱方总建筑师为副主任委员的审查委员会。《规范》编制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审查委员会在认真听取编制组主编、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汪恒执行总建筑师代表《规范》编制组所做的编制工作汇报后,对《规范》进行了逐条审查,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1、编制组提供的审查资料齐全,《规范》编制过程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标准编写工作程序要求,送审稿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
2、送审稿对原《规范》正文和条文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总体框架合理,条文清晰、系统性强,较充分地反映了当前我国旅馆建筑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和科学研究的综合成果。
3、《规范》修订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为适应旅馆建筑使用、管理、技术发展的要求,修订和完善了相关条文;为了贯彻落实我国节能减排政策的要求,增加了“室内环境”章节,提出相关技术要求。
4、此次修订内容符合国情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旅馆建筑设计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修订的技术指标科学合理,依据充分。本《规范》编制总体上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5、审查委员会提出主要修改意见和建议(略)。
审查委员一致同意《规范》(送审稿)通过审查。请编制组尽快按照审查会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