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整体水平的提高,减少低水平重复生产建设,2012年,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着力机制创新,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新版GMP、GSP认证工作的贯彻实施。
一是完善配套制度。根据新版GMP、GS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出台的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认证管理中心对药品GMP认证机构质量保证系统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省级认证机构药品检查工作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修订“两G”认证现场检查程序,制定《药品GMP认证检查结论专家评审规定》等相关配套制度,为新版“两G”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建立认证审评专家库。为确保新版药品GMP认证检查质量,2012年要建立由药品安全监管、检验、认证以及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岗位技术专家组成的药品GMP认证审评专家库,主要负责对全省新版药品GMP认证检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以及对现场检查结论进行技术把关。
三是规范工作程序。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修订的《药品GMP认证检查结果评定程序》、《药品GMP风险评定标准》为依据,进一步规范新版药品GMP认证技术审查、现场检查以及结论审评工作,不断细化工作流程,明确技术审查要点,统一现场检查结论评定标准和现场检查方案基本要求,制作现场检查报告撰写电子模板,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四是提高检查质量。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实施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坚持认证标准前后统一,绝不允许出现前紧后松,标准降低的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和检查人员,并将检查员培训融入新版GMP认证现场检查之中,利用每次现场检查代训2~4名检查员,使检查员尽快掌握新版药品GMP认证现场检查技能,确保认证检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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