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研订法规,民众未来在新北市宠物店买狗前,要先参加两小时的生命教育讲习。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养狗要先上课,新北市府研修“犬只管理自治条例”草案,民众向新北市宠物业者买狗前,须先上两小时生命教育讲习课。新北市农业局长廖荣清表示,买狗前先讲习,是让民众先冷静想清楚自己到底适不适合养狗,勿因一时冲动而日后弃犬。
报道称,新北市农业局长廖荣清昨天在市政会议提报“护犬爱猫十大创新作为”,包括新购3辆胖卡改造的“宠物福利专车”5月上路,依规定植入芯片的犬猫,市府可免费处理遗体、犬猫收容所委外由动物团体管理等,以及将修订犬只管理自治条例,纳入买狗或虐犬都须接受两小时生命教育讲习课。
根据草案,未来民众在新北市宠物店买狗须先接受市政府生命教育讲习2小时,再凭讲习证明买狗,业者若卖狗给未接受讲习的民众,将罚款3000至15000元(新台币,下同)。草案另比照“儿少法”的儿虐案责任通报制,明订宠物业者、兽医院遇有犬只遭弃、施虐,须24小时内通报市政府,否则犬只死亡,将罚业者15000元至75000元,比“儿少法”未通报须罚6000至30000元还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