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准确化开展,近日,云南省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等法规,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格式》(以下简称“文书格式”),用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行政执法工作。
新制定的文书格式包括53个执法文书和卷宗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封底。一是对药品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优化,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形成了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二是充分体现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共新增《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审批表》、《查封扣押物品/场所处理审批表》等内部审批文书8个;三是加强了关键环节的审核把关,在做出查封扣押、案件移送、行政处罚等决定前增加了法制审核的内容,确保做出的决定合法有效;四是规范了案件卷宗的管理,统一了卷宗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和卷宗封底的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