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德国在法律法规中经常引用DIN标准,使得本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标准享有了事实上的约束力。《建筑法》、《能源法》、《食品卫生法》、《电气安全法》、《产品责任法》和欧洲指令等,每个专门法律法规中都引用了相应标准和规定。德国的环保行业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无不得益于标准在环保法规中的广泛引用,生产与管理如果不符合标准将受到严厉处罚,确保德国企业有较强的环保观念,使得先进的环保技术在更大的范围内得到传播。
德国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历时久远,早已自成一体。目前,同欧盟标准化组织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合作也越来越密切。德国标准化学会(DIN)作为参与国际与区域标准化的代表组织,1951年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1947年至2002年,曾担任ISO主席一次,副主席4次。由DIN/VDE联合组成的德国电工委员会(DKE)代表德国参加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DIN还是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和欧洲电信标准学会(ETSI)的积极参加国,并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德国也积极与其他国家标准化组织进行交流与合作。1979年,中国标准化协会与德国标准化学会代表团进行了互访,并签订了双边合作协议。DIN与俄罗斯标委会根据双方意愿,于2002年7月签署了俄罗斯和联邦德国之间在贸易往来中消除贸易壁垒的备忘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