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对“十个突出问题”进行承诺整改的工作方案》精神,针对“十个突出问题”之五的“小餐饮规范管理问题”的承诺整改,湖北省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从2012年3月至12月底将对全市小餐饮全面加强规范化管理。采取“疏堵结合、惩扶并举”的有力措施,突出解决武汉市早点食品、小摊点食品、路边小吃店和建筑工地食堂(以下统称小餐饮)卫生条件差、硬件设施标准低、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切实保障市民身体健康。
根据市政府、市食安办统一部署,全市各类小餐饮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硬件投入,改善卫生条件,提高食品安全标准。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小餐饮必须配备必要的冷藏、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设备,操作间和就餐场所要严格分区。
在小餐饮店堂设立信息公示牌,将餐饮单位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管理制度、举报投诉电话、食品安全承诺书等内容集中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对小餐馆、小吃店、快餐店、工地食堂等进行分类监管。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将管理状况评价为“优秀、良好、一般”3个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标识在店堂公示。
对米、面、食用油等主要食品和食品原料检验检测覆盖率达100%。对检验不合格的,依法迅速进行处理。定期和不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消费预警,及时提醒市民群众。
3月底,制定出台《武汉市餐饮服务摊贩备案管理办法》,对通过整改基本符合条件的,由街道社区进行备案管理,实行划定区域集中经营;对通过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取缔。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布局合理、经营规范、环境整洁的小餐饮服务格局。
同时,建立违法案件快速查办机制,对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按照法定幅度上限实施处罚;对造成食品安全事件且后果严重的,依法取缔、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餐饮服务许可证被吊销的单位主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设立24小时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85711111、96578,受理市民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做到食品安全举报投诉调查处理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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