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云南省宁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有力措施,从五个方面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与县教育局共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切实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明确校长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是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开展以米、面、食用油、肉类、调味品、乳及乳制品、食品添加剂为重点品种,以春季和夏秋季开学为重点时段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
三是强化宣传,加强教育。利用学校教育资源,通过课堂、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是强化措施,消除隐患。在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分类管理、食品安全承诺、食品安全监督公示等相关制度,认真开展自查,彻底清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
五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继续加强与县教育部门、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治工作不力、疏于管理导致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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