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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财务部门:携带6条以上香烟赴台可能被送法办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818    更新时间:20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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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报》6日报道,台“财政部”日前突然下令,赴台旅客携带6条以上香烟入境,将被制作讯问笔录,并可能被函送地检署法办。不少旅客得知新规定后相当震惊,纷纷表示超带香烟被没收已损失惨重,如今却还可能面临刑责追诉。

  报道称,台“财政部”过去规定,成年旅客入境携带香烟,每人可以1条免税,第2至5条可补课税后放行,每条须补缴烟税、营业税、关税及健康捐共370元(新台币,下同),第6条起将被没收。

  台“财政部”日前发函通令“关税总局”辖下各关税局,依据“烟酒管理法”规定,未经许可输入私烟酒,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金;公务员执行职务时发现有犯罪嫌疑者,应告发。

  报道说,各县市关税局过去对超带烟酒只作课税、没收处理,但“财政部”下令后,执勤关员从3月1日起已改变程序,除扣留超出的香烟外,同时对携带的旅客制作讯问笔录,再甄别是否为私烟。

  台“关税总局”官员近日表示,如果旅客携带超量香烟入境,被认定为输入私烟贩卖的“商业行为”,将函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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