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暂行办法》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注意到,此次政策特别顾及到困难家庭利益,困难群体可以享受30%-50%的租金减免。
相比之下,公租房是介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之间,满足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等“夹心层”的保障性住房。而公租房的租金,是由杭州市物价局综合考虑房屋建设、维修和管理成本的基础上,结合承租人承受能力,按低于同地段市场租金水平制定。
《办法》规定,杭州市对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的家庭,租赁1-2级土地等级公共租赁住房的减免租金30%,租赁3-4级的减免40%,租赁5-8级的减免50%。
据悉,申请公租房的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申请人具有市区(不含萧山、余杭,下同)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杭州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2011年度杭州市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33700元。
按照相关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限届满前,经重新申请审核,符合届时准入条件的,可续签租赁合同。这意味着将为困难家庭解决切实利益,他们将享受到近乎廉租房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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