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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点击数:455 更新时间:2012/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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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日,我国《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8007-2011)将正式实施。该标准是家具行业中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填补了我国儿童家具通用技术要求的空白。 该标准出台前,我国儿童家具生产行业只能套用成人家具标准生产。显然,成人和儿童的承受能力不一样。在这种情况下,产品在安全性能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方面不一定适合儿童。此次新标准的制定,明确了儿童家具适用于3~14岁儿童。该标准包括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使用安全警示标识等九部分内容。除了对儿童家具的尖角、突出部位、孔穴、缝隙大小、稳定性能等方面都作出明确规定外,尤其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方面作出严格限制。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主要针对包括甲醛、可溶性重金属在内的10种物质,具体要求与关于儿童玩具的要求类似。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儿童家具生产企业,应抓紧时间学习并掌握该标准的具体要求,科学、规范产品设计,加大对生产儿童家具过程的监管,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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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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