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12年3月中旬和4月中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两轮脊髓灰质炎疫苗应急强化免疫活动的部署安排,确保脊髓灰质炎疫苗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强化免疫活动有效实施,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脊髓灰质炎疫苗质量和流通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就应急强化免疫活动期间加强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做好脊髓灰质炎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全力以赴保障疫苗质量安全,确保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二要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强化免疫活动期间组织执法人员对本辖区疫苗使用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脊髓灰质炎疫苗在接收、购进、储存、运输、供应、分发和使用等环节质量的督查,发现问题依法纠正,坚决消除疫苗质量安全隐患。
三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检查不留空白、监督管理到位、工作细致扎实。同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全力保障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顺利实施,为迅速阻断疫情传播,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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