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中通社报道,对于近日香港社会上有关行政会议保密原则的关注,特区行政会议20日发出声明强调,行政会议的保密原则对于特区政府的决策和运作至为重要,必须坚守和尊重,绝对不容抵触。
声明是由行政会议成员在会上经详细讨论后,一致同意发出。声明指,遵守保密原则是行政会议成员的责任,行政会议运作的完整性也是建基于此。致力维护行政会议系统的完整性关乎重大公众利益。
声明说,行政会议是《基本法》第五十四条赋权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保密原则的重要性在于确保行政会议所有成员在没有压力下,畅所欲言,坦诚地向行政长官表达意见,也让行政长官可以充分听取意见,以衡量政策利弊。保密原则对维护行政会议集体负责制,亦有其不可或缺的重要性。
根据《宣誓及声明条例》(第十一章)第十八条,行政会议成员须于获委任后作出“尽职誓言”,承诺“除获行政长官的授权外,决不向任何人泄露行政会议的议程、讨论内容及基于行政会议成员身分而获得的任何文件,或获知的任何事情,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协助他人谋取私利,并就行政会议作出的一切决定,负起集体责任”。
声明强调,如有任何行政会议成员违反保密原则,行政长官可视乎情况采取适当行动,包括劝喻、警告、免除职务或采取法律行动。
声明说,特区政府高度重视涉嫌违反行政会议保密原则的情况。至于个别个案,按行政会议一贯的保密制原则和做法,特区政府不会就任何有关行政会议的议程和讨论作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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