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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首批房产税试点或在沿海发达城市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点击数:1047    更新时间:201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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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税毫无疑问是今年全国两会的一个热点话题。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称,今年要“加快建设城镇住房信息系统,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也在“两会”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将与上海、重庆两市人民政府一起,认真总结他们的试点经验,想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方案,适当扩大试点范围,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已有的上海和重庆的试点经验已经为房产税的推开创造了一定的条件。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重庆代表团分组讨论中表示,试点一年的重庆房产税效果非常好,建议向全国推广。他介绍说,房产税实施一年来,重庆征收了约1亿元的税,包括3000多套别墅、6000多套高级公寓,缴税率达到97%,也就是说,该征收房产税的97%成功征收。

  黄奇帆表示,通过征收房产税,重庆的高档房买卖大幅下降,中低档房产买卖则越来越多,这是一种好的市场导向,说明重庆为全国探索房产税是有效的、成功的。

  各种迹象表明,房产税改革全面推开已“箭在弦上”,推广或许只是个时间问题。业内人士预计,新增的试点城市将可能出现在沿海发达地区一些商品房投资价值高、房价涨幅依然较快,需要房产税配合限购政策同步施行的城市。

  集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李友华教授也指出,2012年将可能有更多的一二线城市征收房地产税,待到房地产税全面铺开并且发挥作用之时,也是限购令退出市场之时。

  不少专家也认为,限购令作为一种临时举措,难以长年累月地推行,房产税一方面可以使调控常态化,另外长远来看也可以起到替代土地财政的作用。

  不过,或许是为了试点更加顺利,不论是上海还是重庆,其征税的数额和征收面等都比较小,其对房地产市场所起的作用仍较为有限。不少专家都对记者表示,目前试点城市楼市的下调是由限购、限贷等多种因素叠加做形成的,很难明晰房产税究竟起到了多大作用。

  而且,房产税要全面推广也面临着一定的障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日前对媒体表示,推行房产税的最大障碍在于既得利益者的阻挠。此外,征收房产税不能加重普通百姓的负担,而是有助于遏制投机需求,因而房产税征收标准和细则仍需完善。而个人信息未联网、不透明等问题亦有待解决。

  事实上,房产税作为一种完善地方税制的举措,目前最重要的是先建立制度框架,在此基础上通过不断完善才可以发挥出其调控楼市的作用。

  相关阅读:政府拟扩征房产税 开征前应公布草案听民意 中新网

  房价问题如今牵动着老百姓和开发商最敏感的神经,房产税也成为继“国十条”、“京十二条”等楼市调控政策之后中国楼市的另一个关键词。但是,如果将房产税普遍推行的话,则必须符合税收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房价问题虽热,但房产税开征仍需法律层面的“冷”思考。

  欧美国家 房产税占地税大头儿

  著名房地产专业律师、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姚晓敏律师认为,房产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个税种。作为国家以税收方式进行二次分配的手段之一,它的价值主要在于调节社会利益关系、增加财政收入。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房产税在国家税收中所占比重普遍超过50%。房产税是许多国家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占地方财政收入的70%左右。

  房产征税 尚有法律问题待解决

  我国1986 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经营性房屋,即对房屋被出租时所产生的收益征税;现在被热议的“房产税”是专门针对个人住房而言。

  姚晓敏律师认为,这几年房价一直居高不下,房产已成为个人重要甚至最重要的财产。基于这个现实,房产税征收才被提上日程。有关部门希望通过征收房产税能够平抑房价、保障民生、抑制房地产投机、引导消费观念转变。

  2011年初,已经酝酿多年的房产税以重庆、上海两地为试点,以两个不同的版本同时宣布开征。由于两地房产税制度运行仅一年时间,且与“国十条”及地方限购令的实施有重叠,因此,通过开征房产税是否能为昂贵的房价降温现在还不能断言。

  但是,如果要将房产税在全国普遍开征,在法律层面尚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全面开征 要听取民意符合程序

  姚晓敏律师认为,如果将以个人居住房屋为征收对象的房产税在我国推开,确立为一项基本税制,那么需要解决法律层面3个问题。

  第一,房产税的普遍开征应充分考虑中央和地方立法权。我国《立法法》明确规定,税收的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在我国,有权制定法律的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但是,如果继续保留中央统一制定房产税征收范围、税率等要素,则无法具体区分房地产地区发展严重不平衡等情况,房产税的制度功能将难以实现。所以,如何兼顾征税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是需要妥善考虑的。

  第二,房产税的普遍开征应经过正当的程序和权限。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人民做出决定。因此,房产税是否开征应当由各级地方政权的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程序正义也应包括房产税立法的过程公开。房产税开征前,必须将房产税草案进行公布,征求民众及各方意见。

  第三,房产税征收情形应当透明公开。公开的信息应当包括征收房产税的房屋范围、税收负担等具体内容,更应当包括向民众公开房产税收入的使用状况,而这将无疑是制度落实的难题。

  只有合理安排地方财政支出,如实、及时地向公众公布税款使用情况,才能真正获得民众的理解与支持,使房产税作为地方税征收具有相应的民众基础。

  ●背景链接

  上海和重庆如何征收房产税

  上海:从2011年1月28日起开始征收房产税,征收对象为: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征收税率因房价高低分别暂定为0.6%和0.4%。

  重庆:重庆市主城九区内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被首批纳入房产税征税对象,税率为0.5%-1.2%。

  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立起来,这是掌握住房情况的重要一步。在此基础上,便可以根据标准对第二套房、第三套房征收相应的房产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期表示,今年上半年,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将实现全国联网。

  “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扩大会触及到一部分人的利益,这可能是最大的阻力。”“开征房产税会否增加普通民众的税负压力,这个问题要好好研究测算一下。”人大代表们的议论声再次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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