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上海银监局获悉,去年上海市保障房贷款增量占当年全部住房开发贷款增量的比重达到71%,名单制项下贷款余额为472.7亿元,增幅达206%。
本报记者了解到,上海银行业机构建立了全市保障房建设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和保障房建设项目“名单式”管理机制,保障房建设名单制项下重点项目的贷款需求得到了优先满足。同时,上海首个市场化运作区县公租房项目试点“徐汇龙南佳苑”项目融资方案取得重大突破。
上海银监局表示,在2012年信贷支持保障房建设和旧区改造方面,一是要继续实现名单制项下保障房贷款增量不低于全部住房开发贷款增量60%的目标;二是要继续完善全市保障房建设和旧改项目名单制管理,落实对重点项目贷款资金使用的跟踪;三是规范保障房贷款服务管理,强调保障房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鼓励有条件的银行可以对利率适当下浮,银行除银团贷款费用外不得对保障房建设贷款收取额外费用,强调10亿元以上的项目贷款原则上应开展银团贷款合作;四是支持共有产权保障房个人商业性贷款合理需求;五是规范旧区改造贷款融资模式,明确旧区改造贷款采用规范的土地储备贷款模式,要求借款主体合规、资本金到位、土地抵押落实,对旧区改造项目也实行名单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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