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山东省教育厅对2014年及以后的高考加分项目进行了梳理论证,并下发了《关于调整我省高考加(降)分项目的通知》。记者了解到,我省十类高考生可享受高考加(降)分待遇。
2014年后见义勇为学生
高考可降20分
记者了解到,2014年及以后高考中继续执行的加(降)分项目包括: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见义勇为的应届毕业生,凡受市人民政府或省综治委表彰的,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受省人民政府表彰的,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见义勇为考生的认定以政府颁发的证书为准;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同一考生不可重复加分
另外,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按照要求,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竞赛生享受加分后
不能再被保送
根据规定,我省三类考生可享加分政策。分别是: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我省考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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