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工商局在石排某综合市场内,一举查处了5宗销售假冒伪劣食用油案件,封存散装油约1万公斤,暂扣花生油香精46瓶以及经营资料一批。其中,3宗案件由于非法经营额较大,达到追诉标准,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卖“花生油”却无采购记录
3月16日,石排工商分局按照全市工商系统“三打”工作部署,依法对石排镇某综合市场内经营散装食用油的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
市工商局介绍说,检查行动中,执法人员在市场内发现,有5家经营户店铺内放置使用多年的储存散装油的容器,且容器表面和出油口布满污垢,容器卫生条件极差。经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其中3家经营户存在销售“花生油”事实,但进货台账却无花生油购入记录,而另外2家则有使用“花生油香精”添加剂情况。石排工商分局当场委托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对上述5家店铺在售的散装油进行了抽样检测,并依法封存散装的大豆油、花生油、食用调和油、棕榈油等合计约1万公斤,暂扣花生油香精46瓶以及经营资料一批。
销售商承认勾兑“花生油”
市工商局随后加快进一步调查。据了解,被查处的5家经营户中,3家经营者承认其销售的“花生油”,是通过勾兑花生调和油、菜油,或者在花生调和油、菜油中加入“花生油香精”制成,销售总额分别为4.14万元、7万多元、7.05万元。
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目前,由于上述3个涉案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的经营额较大,已达到了追诉标准,石排工商分局于查获当天,迅速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对涉案人员采取了拘留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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