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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学者自发成立专家组 力促《保护地法》出台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低碳网    点击数:774    更新时间:201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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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独家获悉,包括中科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解焱、山东大学海洋学院副教授王亚民等在内的近50位学者已自发成立了专家组,以推动《保护地法》尽早出台。
  “为保护地立法已经到了非常关键的时期。”10日,在专家组首次会议上,解焱说,一是中国的各类保护区需要这样一部法律;二是另一部法律一旦出台,要想再立一部更有效地保护大自然的法律就很困难了。
  解焱所说的“另一部法律”是此前准备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自然遗产保护法(草案)》。她认为,《自然遗产保护法(草案)》只局限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而且是基于亟待修改的《自然保护区条例》和《风景名胜区条例》基础上的法律。
  “中国自然保护管理最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急需一部覆盖整个保护地领域的法律,以确保各类保护地充分发挥自然保护的作用。如果通过《自然遗产保护法》,将让中国丧失一个制定更加有效支持自然保护法律的机会。”解焱说。
  今年初,《自然遗产保护法(草案)》拟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消息发布后,在保护界和法律界都引起很大的争议。据记者了解,解焱等专家是《自然遗产保护法》出台的主要反对者,他们的目标就是制定一部更加符合中国实际的《保护地法》。
  “在我们研究所内部,也已经自发成立了研究小组,我们会全力配合解焱的工作。”全球环境研究所所长金嘉满说。
  曾经在政府部门工作过20年、参与过水法、渔业法制定的王亚民也表示,自己的经历和在立法方面的经验,或许可以为《保护地法》的制定提供帮助。
  据解焱介绍,可以列入保护地的包括自然保护区2500多处(约占国土面积的15%)、风景名胜区约900处(近2%)、森林公园约2800处(>2%)、国家湿地公园约150处,国际重要湿地37处、地质公园约300处,世界地质公园24处、水利风景区1500余处、A级以上景区2470处等。
  专家们认为,目前我国保护地保护水平低,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多部门管理,部门各自发展自己的体系,分割情况严重,缺乏监管标准,缺乏统一监督机制,管理水平普遍较低,且参差不齐。
  保护地相关法规(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已经过时,不能满足目前多样化的需求,不能很好地实现保护的目标。
  没有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支持保护,因此保护显得势单力薄,经费、人力、物力主要依赖于国家投入,资源的欠缺成为良好管理的主要障碍。
  没有调动当地社区参与保护,社区往往成为保护的对立面,保护与发展的冲突问题严重。
  “中国保护区的最大问题就是被蚕食、被破坏。”自然之友总干事李波说:“我曾经问美国内务部国家公园管理局的官员:如果黄石国家公园周边的州政府,为了吸引企业到当地投资建厂,可以去调整黄石公园边界的少量土地吗?那位美国官员觉得非常不可思议。但在中国,重庆市为了建设小南海水电站,长江上游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却一调再调。”
  “贵州一直是个偏远落后的内陆省份,但有些县推光了山林,削平了山头,准备迎接各类投资项目,形象十分惨烈。”贵州学者周江认为,为保护地立法是非常必要的。
  按照解焱等人的设想,近期将就各类保护区所遇到的问题,特别是与法律有关的问题进行调研,组织相关专家开展法律的核心内容和支撑材料的研究。
  “我们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解焱说,比如研究《保护地法》需要坚持的核心原则,如将监督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开;为全社会参与建立、管理和支持保护地管理提供平台等内容;研究中国保护地的管理分类和分区体系,以及新旧体系之间的关系和转换方式等;研究与此法相关的各种相关程序,如建立保护地的程序、改变保护地分区的程序、监督的程序、申报的程序等。
  解焱透露,专家组正计划在一个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做试点,用新的保护地分类和分区体系制定保护地发展规划,并和当地部门商议建立管理体制的可行性。“目前我基本选定四川作为一个试点,因为我是四川人,那边朋友多,基础好,和管理层应该能够有比较好的沟通,希望能够获得政府对这项工作更多的支持。”解焱说。
  根据专家组制定的时间表,今年6-7月份,将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和交流相关法律的核心内容和支撑材料。在明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一份更加具体的相关提案。
  “对于中国的各种类型的保护区而言,要解决的是保护机制的问题,而不仅仅是保护区的有关法律修订的问题。”王亚民说,中国的保护区首先需要考虑的是由原来封闭式的管理变成开放式的管理,由政府主导下的保护区变成全社会参与的保护区。
  据悉,在未来保护区的管理机制上,专家们也考虑引入企业保护区、社区保护区和社会公益型保护区以及社会服务外包等理念。
  记者注意到,有关制定自然保护地法的想法,在实践层面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支持。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吉林森工集团董事长柏广新就曾提出了废止《自然遗产保护法(草案)》的建议,同时建议着手制定《自然保护区法》。柏广新向记者透露,这一建议是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局委托他提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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