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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裁定继续对中国输美大蒜征收反倾销税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商务部    点击数:298    更新时间:201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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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4月12日作出日落复审裁定,继续对中国输美大蒜征收反倾销税。
  这是美国对中国发起的最新一起贸易救济行动。近期美国方面连续对中国产品发起“双反”和“337调查”,频率相当罕见,贸易保护主义明显升温。中国商务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国政府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承诺,共同维护自由、开放、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处理贸易摩擦。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投票决定,认为从中国市场进口的此类产品将在可预见的时间内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持续的损害。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政策程序,由于美国商务部此前已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裁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裁定表明,美国将继续对中国出口美国的大蒜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的规定,在反倾销税实施5年之后,美国必须取消这一税令,除非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为取消反倾销税将导致倾销行为重演或给美国产业继续造成损害。
  所谓日落复审,是指在征收产品反倾销税5年期满进行的行政复审。
  美国最早于1994年裁定中国输美大蒜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征收税率高达376.67%。2011年9月1日,美国方面对该案启动新一轮日落复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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