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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即将施行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点击数:454 更新时间:201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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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将正式施行。据了解,《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内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均适用本规定。 根据《规定》,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申请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一是所在国(地区)相关的动植物疫情、兽医卫生、公共卫生、植物保护、农药兽药残留、食品生产企业注册管理和卫生要求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及法律法规执行等方面的书面资料。二是申请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名单。三是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对其推荐企业的检疫、卫生控制实际情况的评估答卷。四是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对其推荐的企业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声明。五是企业注册申请书,必要时提供厂区、车间、冷库的平面图,工艺流程图等。 此外,检验检疫机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目录内未获得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进口食品作出处理。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国内食品进口商,应积极协助目录内的境外生产企业完成注册登记,确保产品顺利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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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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