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推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廉政建设,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国家局与福建省政府签订的《共建海峡西岸食品药品安全先行区合作备忘录》中提出的要求,围绕全面推进海峡西岸食品药品安全先行区建设目标,围绕“保障百姓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医药经济发展”工作宗旨,围绕2012年初省局党组部署的七项工作任务,围绕国家局开展的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
一是推行目标责任管理。切实做到把已经确定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转化为各级领导的责任和干部的工作责任。建立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目标责任体系,做到任务明确,要求明确,标准明确,时限明确,责任明确,奖罚明确,形成人人心中有目标、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身上有压力的工作局面。
二是强化行政监察,通过专项监察和综合监察加大监察力度,综合运用行政、教育等手段,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深入开展效能监察,深入推动省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十条意见的通知》的落实,促进机关进一步提高效能、优化服务。深化治理庸、懒、散,严肃处理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促进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是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体系、标准和方法,制定以能力、作风和实绩、实效为核心的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和考评指标体系。定期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点评,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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