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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首要的是居住价值而非投资价值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浪房产    点击数:551    更新时间:201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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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也是商品,价格必然有涨跌,老业主如此维权违背契约精神。”南京工业大学不动产研究所副所长吴翔华表示,目前,没有任何法律条款支持老业主的补偿要求。业主因为降价要求开发商补偿,在情感上可以理解,但“无法可依”的情况下最好以协商来解决问题,而不能采取极端的方式。

  为何一遇楼市调控房价下行时,老业主维权就会频频上演?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其根源还在于楼市发展的不健康。他说,长期以来,业主始终处于权利不对等和信息不对称的弱势,而过去几年房价疯狂上涨的市场行情,让很多业主们无法正视房价下行的现实。“举全家之力购买的一套‘刚需’房产,还在图纸、楼花阶段就白白损失了数十万元,难免心里抹不直。”

  对楼市的调控不会放松,房价还将呈现继续下行的态势。这一过程中如何避免越来越多的过度维权发生?一位业内专家提醒,主管部门现阶段在鼓励“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入场时,就应该提示相应的楼市风险。开发企业在当前推盘时更应注重楼盘的“居住价值”,而非“投资价值”,在销售时需提醒购房者“楼市风险”。

  而作为购房人,更应该理性消费。“如果是购房自住,短期内无须理会市场风云变化;如果心里抹不直,还可以通过合法手段争取权益,比如,针对房屋可能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开发商的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等问题要求退房,或通过司法途径要求适当补偿。”这位专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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