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3日,美国EPA宣布拟修订薄荷干草的商品术语,将其分为胡椒薄荷头及荷兰薄荷头,将它们的限量降为0.05 ppm,并降低以下产品内/表乙氧氟草醚(Oxyfluorfen)的现有残留限量:将乳;牛脂肪; 牛肉; 牛肉副产品; 山羊脂肪; 山羊脂肪; 山羊脂肪; 猪肉脂肪; 猪肉; 猪肉副产品; 马肉脂肪; 马肉; 马肉副产品; 绵羊脂肪; 绵羊肉; 绵羊肉副产品降为0.01 ppm;蛋降为0.03 ppm;家禽肉降为0.01 ppm;家禽副产品降为0.01 ppm;家禽脂肪降为0.2 ppm, 及草料; 干草和筛选草籽降为0.05 ppm.
EPA认为,这些新限量是安全的,即:有合理理由确定,杀虫剂化学物的累积暴露不会产生危害。
此外,香蕉内乙氧氟草醚(Oxyfluorfen)0.05 ppm的现行限量包括了车前草,因此,没必要为车前草单独制定0.05 ppm的限量。另因洋葱头内乙氧氟草醚(Oxyfluorfen) 0.05 ppm的现行限量包括了大蒜,所以也没必要为大蒜单独制定0.05 ppm的限量。
另外,EPA还建议修改商品术语,以符合当前EPA惯例:将"香蕉(包括车前草)" 改为 "香蕉";"咖啡豆"改为"嫩咖啡豆";"玉米谷粒"改为"大田玉米谷粒"及"爆米花玉米谷粒";"干球茎洋葱"改为"球茎洋葱";"芋头球茎与叶"改为"芋头球茎"及"芋头叶"。
相关文件:联邦纪事: 2007年5月2日[第72册,第84号],拟定法规页数24198-24213; http://www.epa.gov/fedrgstr/EPA-PEST/2007/May/Day-02/p8373.htm。
该法规的拟生效日期:2007年7月2日。有关评议务必于2007年7月2日或之前提交,提交时可注明文案号:EPA-HQ-OPP-2007-0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