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政府近日出台有关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政策举措,提出不得以赶进度为由违规施工,禁止不合格建筑材料进入工地。
不得以赶进度为由违规施工
南昌市明确,要严格保障性住房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制度,不得以赶进度、加快建设为由,违反法定的建设程序。
另外,保障性住房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应及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在工程质量监管方面,南昌市规定,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工序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未经整改落实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同时,严格把好建筑原材料质量验收关,杜绝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进入工地现场。
建设单位严禁转包、分包工程
南昌市明确,建设单位须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依法履行保障性住房质量责任。
同时,严禁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肢解后转包、分包;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加强材料进场检验、工序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履行质量保修义务,承担相应保修责任。
此外,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坚决督促整改,存在严重隐患的,应责令停工。
将开展专项检查严防偷工减料
南昌市提出,今后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对建设单位将实行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
据悉,南昌市政府纠风办今年将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督查,并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严防偷工减料、降低标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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