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标准·生活 >> 家居·标准 >> 交易圣经 >> 正文
北京:非京籍家庭伪造居住证将2年不得购房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观点地产网    点击数:476    更新时间:2012/5/17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5月16日,为打击骗购住房行为,北京住建委和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核验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在本市购买住房的,经初步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管理系统中如实填报《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信息。对于未能通过核验的申请家庭,不予办理购房手续。

  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将加快完善信息交换机制,实现《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信息的网上自动核验。

  通知强调,申请购房家庭应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65号)要求,如实申报和提交购房资格核验材料,并按照所签署的《购房承诺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核验发现伪造《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行为的,2年内本市不得向其销售住房。

  同时,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将伪造者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今后不予办理《工作居住证》;涉及伪造《工作居住证》当事人所在单位责任的,将所在单位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暂停其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的资格。对伪造及协助伪造材料、提供虚假信息、隐瞒家庭住房状况,涉嫌构成犯罪的个人或单位,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此外,通知明确规定,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未履行购房材料核查义务,未如实填报核验信息,将被停止网签,限期整改。

 

文章录入:user8    责任编辑:user8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