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能源频道从环保部网站了解到,哈尔滨至齐齐哈尔铁路客运专线工程被发现擅自变更松花江特大桥建设地点、擅自变更扎龙湿地保护区路段施工方案,未重新报批而擅自开工。
环保部表示,哈尔滨至齐齐哈尔铁路客运专线工程经环保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现场调查发现,该工程松花江特大桥擅自变更建设地点、扎龙湿地保护区路段擅自变更施工方案,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擅自开工建设。
环保部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环保部决定责令哈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新建铁路哈尔滨至齐齐哈尔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停止建设,限于2012年8月1日前向环保部补充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逾期未改正的,环保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你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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