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证所税争议,鸿海集团董事长郭台铭主张课征“分配正义税”;他表示,政府可藉此简便课征到新台币180亿的税收。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郭台铭昨日下午在台北市政府一楼大厅举办记者会,针对近日证所税争议,郭台铭提出自己的“分配正义税”版本,他说,既然证所税要针对富人,要收得到钱,那么为实现赋税公平,落实分配正义,支援政府财政,他建议开征“分配正义税”。
郭台铭引用外国经济学者所提供的四大课税原则,认为证所税应同时注重经济效率、税务简便、税收充分和公平正义。
郭台铭建议,在课征所有税赋之后,政府再针对个人财富(或个人年所得)排名全台前100名者课征总额新台币100亿元的分配正义税;排名第101名到第200名者课征50亿元;第201名到第300名者课征30亿元,课税方法为量能课税,依所得高低按比例课征,可以为期20年,订定落日条款,景气好转时停止课征。
郭台铭说,这样政府每年就增加180亿元的税收,也符合上述四大课税原则。
郭台铭表示,富人并非都是“为富不仁”,没有富人不想缴税,政府只要加强稽征,就可以从这300人里课征到180亿的“分配正义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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