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上午,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将对前足协副主席谢亚龙受贿案一审进行开庭宣判,届时将明确其一审的量刑。谢亚龙被控受贿172.78万元,所控罪名牵涉到江苏舜天、山东鲁能、上海联城、长春亚泰、广东医药等俱乐部。
4月24日,谢亚龙在丹东受审。公诉方指控其从1998年至2008年6月,利用担任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群众体育司司长、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和足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全民健身器材采购、国足教练任用、球队晋级、裁判员推荐、比赛场地安排、足球企业改制、经营等方面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72.78万元。
受审时,谢亚龙当庭称自己在调查阶段曾被刑讯逼供,并否认了公诉方提出的12项指控中的大部分指控,其辩护律师金晓光当庭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并为谢亚龙作无罪辩护。公诉人也提交了办案人员未刑讯逼供的书面证明。
谢亚龙的辩护律师在4月庭审后曾表示,希望法庭能根据新证据重新审理此案。但据其他媒体报道,接到法院宣判通知之后,律师认为重新审理的可能性已经不大,法院将直接进行宣判。一审宣判结果确定后,谢亚龙方也将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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