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主任胡迎胜昨天在市房管局官方微博“微访谈”活动中透露,集体户口可以申请经适房。外省市在沪学习者需毕业落户取得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计算户籍年限,如符合相关准入标准条件,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配偶必须一同申请,作为共同申请人,按规定需核定住房、收入、财产等,具体可前往户籍所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咨询。”胡迎胜说。
在面对网友提问购买的经适房在使用上有哪些限制时,胡迎胜回答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适房)是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供应的住房,因此居民购房后,只能自住,不能擅自转让、出租、出借、赠与或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取得房地产权证不满5年,如有特殊情况需转让或房地产权利人、同住人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向原住房保障机构提出书面回购申请,由原住房保障机构予以回购。“除了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贷款外,不得用于其他抵押。”胡迎胜表示。一旦发现违规违约行为,将按照合同约定,采取书面通知限期改正、要求支付违约金、直至收回等处理方式。
为保证经适房公开、公平、公正,房管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政策标准公开透明。二是房源信息公开透明,所有房源通过市、区(县)两级媒体公布。”胡迎胜说,三是操作程序公开透明,在摇号选房阶段,邀请第三方代表监督,摇号还通过网络视频(或有线电视)直播;在签约阶段,通过媒体公开签约时限和付款方式。四是审核和分配结果公开透明,各阶段的信息均采取了公告方式。
在访谈中,胡迎胜透露,今年全市共有产权保障房从3月份开始已陆续启动受理工作,总体目标是在年内基本完成购房签约工作。具体摇号选房时间将根据工作进度、房源筹措等情况决定。网友可关注住房保障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公租房方面,胡迎胜称:“公租房自5月7日进入常态化供应后,不再限制单位的申请套数,一套也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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