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会议指出,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当前,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高度关注,迫切要求加快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和国家对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十分重视,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设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和整顿。但必须看到,我国食品产业基础薄弱、量大面广,存在素质总体不高、生产经营管理不规范、安全隐患多等问题,特别是少数生产经营者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生产加工伪劣食品,给食品安全造成很大危害。现行的监管体制、法规标准、检验检测体系等仍然不够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水平还不高,监管执法力量不足,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体系薄弱,保障食品安全的任务繁重艰巨。
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食品安全工作作了部署,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将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尽快解决当前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主要任务是:(一)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构建全程覆盖、运转高效的监管格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基层工作体系。(二)严格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对犯罪分子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加强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建立健全严格的食品退市、召回和销毁管理制度。(三)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安全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情况,为诚信者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充实和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加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风险监测评估体系,提高检验检测和应急处置能力。(五)完善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着力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六)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构建群防群控工作格局。大力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强大合力。
会议审议通过《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草案)》。草案按照加强管理、规范工作、保障正常运行、降低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明确了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资产和服务管理的基本制度。草案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因公出国(境)的预算管理作了规定,要求各级政府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预算和决算情况;要求各级政府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会议审议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草案)》。草案根据创造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要求,本着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和无障碍社区服务作了规定,以方便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获取和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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