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贸易保护局致函中国驻巴西使馆经商参赞处。该局于2007年8月3日15时在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办公室7层707室就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新轮胎产品反倾销复审案举行终裁听证会。会议从14时55分开始签到,听证会使用语言为葡萄牙语,地址:ESPLANADA DOS MINISTéRIOS-BLOCO J,7 ANDAR ,SALA 707 ,BRASíLIA-DF- BRASIL。
本案的各利害关系方可在2007年8月3日10~12时到上述地点领取案件有关技术文件。各利害关系方如需要技术文件的电子版,可指定代表并告知巴方电子信箱联系方式后即可于2007年8月2日17时后得到。
电子信箱:delphino.junior@desenvolvimento.gov.br
电话:0055-61-34257436;传真:0055-61-34257445
根据巴西法律规定,并不强迫参加听证会,欲参加会议的利害关系方须提前5天报名,否则不得与会。本案的各利害关系方应至少在开会前10天,即2007年7月24日前,向巴西贸易保护局提供书面抗辩材料。各利害关系方可在听证会结束后15日内就审理的有关主要事实提出意见。此后提供的任何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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