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修正案、立法会产生办法修正案分别予以批准和备案,中央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负责人随即发表谈话表示,澳门特区“两个产生办法”已圆满完成法定程序,澳门政制发展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中央驻澳联络办负责人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澳门特别行政区2014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修正案予以批准、对2013年立法会产生办法修正案予以备案,圆满完成了澳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所确定的修改上述两个产生办法的法定程序,澳门政制发展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中联办负责人说,这次修改“两个产生办法”工作,体现了中央对特区的一贯关心与支持,凝聚了特区政府、立法会和广大澳门居民的努力与智慧。修改“两个产生办法”的过程,是一次深入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澳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决定”,广聚民意、发展民主的重要实践,也是一次深入学习推广基本法的过程。这必将对在澳门基本法的框架下,从澳门实际出发,稳步发展澳门特区民主政治,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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