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标准·生活 >> 低碳·标准 >> 时政动态 >> 正文
国务院证实3年内将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鱼翅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低碳网    点击数:612    更新时间:2012/7/4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6月29日,有网友发布消息称,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正式发函(国管函(2012)21号)给丁立国,对他在联合三十多位人大代表提出《要求制定禁止公务和官方宴请消费鱼翅规定的建议》表示感谢和支持,并明确说明将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7月2日,网络新闻联播记者联系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发函内容属实,并表示有望在三年内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
  6月29日,有微博认证网友@张醒生称:"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正式发函(国管函(2012)21号)给全国人大代表丁立国,对丁立国联合三十多位人大代表提出《要求制定禁止公务和官方宴请消费鱼翅规定的建议》表示感谢和支持,并明确说明将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此微博一出立刻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和评论。
  为此,网络新闻联播记者联系了微博网友@张醒生,根据对方提供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695号建议的答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细化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在公务中不准消费鱼翅,保护鲨鱼物种和海洋生态平衡,一是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切实降低公务接待支出,二是配合财政部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从经费预算和财务报销渠道限制鱼翅等高档菜品开支,三是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对公款大吃大喝行为的监督惩处工作,将公款大吃大喝行为纳入行政问责范围,强化监督和制约等。
  7月2日,网络新闻联播记者还就此事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司进行了核实查证。相关负责人表示,函件内容属实,每年的6月底和7月初,政策法规司都会集中性办理了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提案的相关事务。该负责人表示,政策法规司将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确定具体出台时间,并解释称,这类细化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属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B类规定,三年内将会出台,最快也会在一两年。
  据了解,全国人大代表丁立国在2011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建议,通过立法手段,禁止鱼翅贸易,保护海洋生态平衡。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user5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