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WTO资讯 >> 通告及预警 >> 正文
欧盟提高生态及能源要求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点击数:827    更新时间:2012/7/6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近日,欧盟向WTO秘书处发布了4项WTO/TBT通报(G/TBT/N/EU/45、G/TBT/N/EU/46、G/TBT/N/EU/47、G/TBT/N/EU/48),分别通报了空间加热器和热水器的ErP(2009/125/EC)生态设计及能源标识(2010/30/EU)实施条例草案。
  其中,G/TBT/N/EU/45、G/TBT/N/EU/47规定了空间加热器及热水器的最低能源性能、最大氮氧化物排放量、最大声功率级和信息要求,以及热水储存罐的最低能源性能和信息要求。G/TBT/N/EU/46、G/TBT/N/EU/48则规定了空间加热器、组合式加热器、热水器、热水储存罐以及热水器和太阳能组合设备的能效标签要求和产品信息规定。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生产企业:首先,及时关注欧盟的标准变化,对欧盟的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其次,按照相应的标准改进产品工艺,确保产品性能达到相应的生态环保和能源要求。同时,要按规定做好能源标识,避免出口产品遭退运或召回的贸易风险。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