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建设部“二OO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建标[2004]67号)文件的要求,由华中科技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国家标准《村庄与集镇环境保护规划规范》,经住建部标准定额司批准,由住建部城乡规划标准化委员会于2012年6月26日在北京市主持召开了该标准的审查会。出席会议的有住建部标准定额司、标准定额研究所和村镇建设司相关领导、专家和编制单位代表20余人。
住建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相关人员就标准审查提出技术要求;村镇建设司相关人员对村镇环境设施规划现状与需求作了重要讲话。
审查会专家组由北京、上海、武汉、广州、沈阳等地的9位专家组成,推荐吴文伟教授和夏越青高级工程师担任专家组正副组长。
专家组听取了标准主编单位华中科技大学的汇报,并对送审稿进行了认真讨论审查,形成以下评审意见:
一、该标准的格式和结构符合国家标准编写要求,与国家相关标准基本一致,标准内容全面、层次清晰,送审材料齐全,达到了计划任务书的要求。
二、该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镇(乡)、村庄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类环境问题进行了调研,总结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明确了村镇环境设施规划涉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所提出的标准条款符合村镇发展实际。
三、由于该标准立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正式颁布之前,为保证标准符合相关上位法规的要求并有利于实施,建议标准更名为《镇(乡)村庄环境设施规划规范》并对相关内容做相应调整。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该标准的审查。
希望课题组根据专家意见,对送审稿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主管部门。
审查会认为该标准编制工作量大、困难多,任务艰巨,编制组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与会专家在对本标准的审查过程中认真负责,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与会领导充分肯定了专家组及标准编制组的工作,并请标准编制单位按照本次审查会形成的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及时形成“报批稿”上报,争取尽快发布实施。
与会领导、专家一致认为,此次《标准》审查会的顺利召开,得到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特别是华中科技大学和城市建设研究院的领导和会务工作人员为会议的圆满成功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