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标准与商品 >> 问题商品 >> 正文
国美电器涉嫌虚假宣传 消费者起诉索赔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点击数:460    更新时间:2012/7/13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近日,马先生因在国美电器购物,却没有收到国美电器广告中所承诺的赠品,而将国美电器起诉至法院,马先生要求国美电器双倍赔偿并负担诉讼费。

  原告马先生于2010年9月21日在被告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马甸新活馆购买一台价值4694元的惠普电脑,型号为s5617cx。国美电器的广告宣传称:满3000元送500元同时参加8级海量豪礼。但是马先生在国美电器购得电脑后,没有收到国美电器广告中所提及赠送的豪礼,并且,国美电器也没有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

  马先生认为,国美电器的赠品与一般意义上的"馈赠,赠与"有本质的区别,实际上是一种变相打折,属于销售经营的行为。国美电器在销售电脑前有价格和赠品的承诺,但未能履行已经构成价格欺诈的行为,为此马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国美电器双倍赔偿9288元,诉讼费由国美电器负担。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此事致电国美电器品牌总监王世永,但对方没有接听电话。

  对此资深产业经济观察家梁振鹏先生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是零售商打出的广告标语还是其促销员的口头承诺,对消费者而言零售商都应相应兑现承诺。如果零售商没有兑现其宣传内容中所做出的承诺,消费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相应的条款要求零售商进行索赔。梁先生认为,坐拥上千家店面的国美电器实在不应出现这样的问题,这一方面体现出国美电器的管理可能不够规范,监管不够严格;另一方面,失信于消费者,也体现出企业缺乏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