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质监局批准发布了8项山西省能耗限额地方标准。此8项标准全部为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由山西省经信委提出并归口。
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重要配套标准,其能耗限额限定值是淘汰现有的落后产品和工艺的技术依据,其新建准入值是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及工艺的能耗门槛,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重要技术依据,其能耗先进值是行业能效对标工作的技术依据。此次发布的8项标准将于7月25日实施,包括电解铝、风电法兰、合成氨、烧碱、水泥、氧化铝6类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铸钢件可比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以及钢铁生产及主要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
据介绍,自2010年以来,山西省已先后出台了镁冶炼、电石和铁合金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地方标准和监测方法地方标准。2012年,山西省预计还将完成21项节能新标准的制定工作,继续在化工、钢铁、有色、电力、建材、煤炭等重点行业中组织制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逐步建立覆盖全省主要耗能行业的产品能耗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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