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广州市消委通报称,对广州市场上销售的酱油、蚝油、食醋、味精等商品进行了比较试验,发现3家公司生产的产品不合格,其中海南得中食品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生产的著名品牌黄灯笼椒酱脱氢乙酸超标。涉事的3家企业称,已经在6月就接到了相关通报,他们认为国标不符合现实需要,建议修改。
好一个“不符合现实需要”!菌落总数超标2到3倍,脱氢乙酸值超出近3成,涉事企业不思召回产品,及时调整和改善生产技术、生产环境,让自己生产的产品更加符合国标要求,竟然还埋怨起了国标,不禁让人哭笑不得。我们不禁要问,涉事企业的“现实需要”是什么,国标难道只有满足低标准、不卫生的生产才叫满意?
国标的制定,自然是有科学合理的考虑,一者是基于确保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的前提,二者是权衡现有生产技术和条件,三者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就此次广州市消委的通报来看,比较试验74批次样品的整体符合率为95.9%,所检项目完全符合标准要求的有71个批次。也就是说,绝大多数企业都能生产出符合国标的产品。
既如此,涉事企业为何还有脸叫屈?问题就在于,涉事企业懒于改进生产工艺、改善生产环境,已经习惯于低投入生产那些危害消费者健康的产品,在越来越严厉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面前,现有国标于他们而言,就犹如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必须时刻都要注重生产环节的把关,否则随时都有可能被查出问题,从而面临生存危机。
然而,在食品安全领域,不管企业如何叫屈,国标最先要满足的永远都只能是消费者的现实需求。尤其是在这个对食品安全问题草木皆兵的时代,国标的制定必须务尽严格,并逐步与世界标准接轨。而从消费者与企业的关系来说,消费者就是上帝,确保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永远是企业的第一要务,再严格的标准都应该恪守。
产品不合格,却将责任归咎于国标太严厉,企业的这种心态无异于一封举报信,相关部门不妨介入彻查,或许能够揪出长期制造问题食品的典型。更重要的是,必须继续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不能让企业继续抱有侥幸心理,同时,要树立食品安全国标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倒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自觉遵守国标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