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住建部允许各个地方从实际情况出发来选择保障性住房类型和比例,但是近年来随着公租房的呼声不断加大,经适房在多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中的比例有所下降,广东、江西等地则明确表态暂停新建经适房,提出以公租房作为保障房建设的重点。
今年3月,广东省公布的《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提出,除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外,暂停新建经适房,将其供应对象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新方案》明确,要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逐步将全省现有的廉租住房、直管公房和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合并管理、并轨运行,只租不售。
随后,江西省也于4月份发布《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从今年开始停止新建经适房和限价房,公租房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点。
而早在2008年底湖南省长沙市房管局就曾提出原则上不再新建经适房。2009年初江苏省常州市也宣布市区不再新建经适房。
今年初,北京则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了“以租为主”的保障房方式,将大力发展公租房,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建设、分配、运营和管理。而此前,相对于经适房,北京更多的是建限价商品房,来解决中等偏下收入那部分人的住房困难。
自2010年6月引入公租房的概念,到在“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中公租房被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地位,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从为中低收入者提供产权式的住房,逐步转向更加符合市场机制的公租房为主的体系。
不过,对于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形式,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去年曾表示当时还没有明确取消哪一类,因为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需要,但是他同时认为两三年以后要逐步转到以货币补贴和无产权的租赁型保障房的方式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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