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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自称“有机产品”属违法行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点击数:571    更新时间:201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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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有机产品”属违法行为

国家认监委为消费者提供查询、投诉等渠道

  近日,记者从国家认监委获悉,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全面实施1个多月来,有机产品认证监管更加严格,有机产品认证活动得到规范有序发展。截至8月6日,各认证机构已按规定,向获证企业发放新版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达两亿多枚,各地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专项整治活动,有机产品认证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

  针对目前市场上仍在流通的旧版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7月1日后出厂销售的获证产品,必须使用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同时标识有机码和认证机构信息(统称新版有机产品认证标志)。7月1日以前已出厂销售使用旧版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有机产品,仍允许在市场上流通。经过一段时间的过渡,旧版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会逐渐退出市场。

  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和《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规定,除现场采摘销售的果蔬类有机产品、不直接零售的加工原料、无法加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散装或裸装产品,以及鲜活动物产品外,获证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在获证产品或者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加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目前市场上自称是“有机产品”但未加贴有机认证标志的产品,属于违规行为,消费者一旦发现此类现象,可拨打12365、12315,向当地质检或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在购买有机产品时,消费者可以根据有机码的编号,在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备案管理系统(http://food.cnca.cn)上查询产品的真伪及对应的每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获证产品和生产企业。在不刮开有机码的情况下,也可根据生产企业名称和产品种类,在food.cnca.cn“证书查询”栏目中,查询验证该企业是否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相关产品是否在认证范围内等信息。另外,有一些通过流水线大批量生产的有机产品,其有机码也是通过明码方式标识的,不需要刮开查验。目前,国家认监委正在组织相关技术机构,开发电话、短信有机码查询功能,进一步便利消费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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