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水利部15日在江苏省太仓市召开的全国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上获悉,2013年底,我国将建立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水平。 水利部副部长李国英在现场会上表示,2011年中央1号文件出台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地按照打造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三驾马车”的要求,加紧开展工作,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步入快车道。全国共新增、恢复基层水利站4520个,新增基层水利工作人员1.4万人;新增农民用水户协会近2万个;全国已建成各级抗旱服务队14064支,人数达到30多万。 李国英说,加快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既是中央的决策部署,也是农村水利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求,更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真切愿望,是保证农村水利建设管理适应农村改革发展形势、解决农村水利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和农村水利建设管理任务急剧增加问题的迫切需要。 对此,今年6月,水利部、中央编办、财政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的公益属性,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主要承担以下公益职能: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和水利科技推广工作,承担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的技术指导等工作,组织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与运行,调解水事纠纷,组织开展水法规宣传等。 同时,《意见》要求合理确定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人员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80%;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公益性业务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改进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人员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定期考评、合理流动”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由服务对象、所在乡镇政府和主管部门三方参与的考评机制,考评结果作为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解聘续聘等的依据。 李国英指出,下一步,要尽快出台文件政策,落实所需经费,加强队伍建设,做好检查考核,加强总结宣传,并且大力扶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加快专业化服务队伍建设,扎扎实实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在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