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2季度,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查了全省14个市(州)的89家获证企业的142批次水泥产品,87家企业的140批次产品合格,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98.6%。
本次按照《2012年水泥产品质量定检细则》及相关产品标准,抽查依据为CCGf 303-2010《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及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主要对三氧化硫、氧化镁、不溶物、氯离子含量、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等7项指标。
经检验,标识甘肃飞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P•C32.5“皖城” 复合硅酸盐水泥(2012-04-17/F-004)、标识敦煌汇丰建材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P•O42.5“白马塔” 普通硅酸盐水泥(2012-04-23/06),28天抗压强度不符合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品质指标要求。
质监部门表示,经分析出现不合格的原因一是企业盲目追求经济效益,放松出厂水泥质量控制;二是企业未按标准要求严格控制混合材的掺加量;三是化验室管理不到位,对出厂水泥强度指标预测出现较大偏差,造成产品强度达不到标准要求。
受 检 单 位 |
标识的生产厂家 |
产品名称 |
生产日期(批号) |
商标 |
规格型号 |
不合格项目 |
综合判定 |
甘肃飞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飞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复合硅酸盐水泥 |
2012-04-17/F-004 |
皖城 |
P·C32.5 |
28天抗压强度 |
不合格 |
敦煌汇丰建材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敦煌汇丰建材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2012-04-23/06 |
白马塔 |
P·O42.5 |
28天抗压强度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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