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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一经发现假劣药品 24小时内通报全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食品科技网    点击数:582    更新时间:201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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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现的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须在24小时内通报全省。昨悉,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提出这一目标。

  根据规划,到“十二五”末,湖北省将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监管制度;全面推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

  规划要求,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100%配置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新开办零售药店均配备执业药师。到2015年,全省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药房全部实现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湖北省还将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行为,依法查处违法发布广告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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