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接世界的纽带
——CNAS认可工作国际化发展成果综述
“认可已经成为连接世界的通用技术语言和重要桥梁纽带。一定程度上,没有国际互认,‘中国制造’就不可能像今天这样风行全球。过去如此,将来更是如此。”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在认可中心调研时说的这段话一语中的,揭示了认可工作与生俱来的基本特征——国际化。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深谙此理,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与国际组织及国际同行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始终将国际合作与互认摆在重要的位置,制定和实施了“全面参与、整体跟进、多点突破、局部引领、履行义务、服务发展”的国际合作方针,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的相关活动,在多次同行评审中树立了良好的国际形象。当前,中国认可已成为一股新崛起的力量。
大力推动结果国际互认
我国实施国际认可战略以来,在推动认可结果的国际互认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从1998年1月,签署国际认可论坛(IAF)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多边互认协议和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多边互认协议开始,陆续签署了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多边互认协议、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多边互认协议、PAC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多边互认协议等诸多互认协议。2008年10月,以签署IAF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多边互认协议为标志,CNAS已经签署了国际范围和亚太区域现有的全部多边互认协议。
2011年8月8日至13日,CNAS接受并顺利通过了APLAC和PAC现场同行评审。同行评审组对中国认可体系的有效动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CNAS人员的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现场评审对CNAS体系提出的不符合项为“零”。
在2012年6月7日至8日召开的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互认理事会和6月20日召开的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互认集团会议上,CNAS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医学实验室认可、检查机构认可和标准物质生产者认可制度的互认地位,以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制度的互认地位继续保持。
有效服务对外贸易发展
CNAS在国际互认方面取得的成果为中国认证、检测和检查结果取得国际承认搭建了能力信任的平台,我国认可的检测报告和认证证书成为很多国家进口相关产品的有效凭证,可直接通关,免予再次检测、认证。
CNAS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切实对我国的对外贸易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008年11月和2010年6月,在胡锦涛总书记访问希腊和乌兹别克斯坦期间,中希和中乌分别在两国领导人的见证下签署了认可双边合作协议;配合中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签订电子电器产品合格评定合作协定;配合国家质检总局解决中国输美乳制品自动扣留问题;配合国家认监委与全球良好农业规范组织签订承认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结果协议;配合中俄、中法、中日、中韩等在合格评定、生物安全方面的政府间合作等,这些工作充分发挥了认可国际互认的质量基础作用。
近年来,CNAS答复相关报告、证书确认的问询数据呈逐年上升趋势。以2011年为例,CNAS共答复国际认可问询400余件,涉及亚洲、欧洲、大洋洲、北美洲、南美洲和非洲30多个国家,直接推动国际上对经过认可的合格评定结果的承认和接受,有力地促进了我国产品出口。
不断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CNAS通过不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国际活动中积极参与制修订认可相关的国际标准、技术政策、准则规范、评价要求等高层次技术活动,发挥实质性作用,有效提高我国认可机构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
2010年,CNAS与IAF共同举办了“国际认可·中国日”活动,成功承办了IAF/ILAC国际认可组织2010联合年会,向国际认证认可界集中展示了中国认证认可发展取得的成就。我国先后有9名认可机构代表担任了国际和区域认可合作组织或国际标准化组织不同层次的领导职务。CNAS代表直接负责主持了IAF和PAC产品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多边互认制度建立等一系列工作,为创新发展国际和亚太区域认证认可制度和加强相关认证认可工作的国际协作和监督作出了积极贡献。
《质量发展纲要》明确将认证认可体系与国际接轨作为优化国家质量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CNAS下一步将以深化国际认可多边合作为切入点,不断完善参与国际组织工作的平台和机制,进一步提高认证认可国际标准与规则制定的参与度与话语权,不断提升我国认可在国际上的地位与影响,为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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