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28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问题,希望各国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的国际努力。
王民当天在参加联合国第二次《防止、打击和消除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行动纲领》(以下简称《行动纲领》)执行进度审议大会一般性辩论时说,全面、有效落实《行动纲领》,不断推进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多边进程,对维护地区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持久和平的和谐世界意义重大。
王民指出,十余年来,中国认真落实《行动纲领》,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绩。在立法方面,中国不断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并不断完善国家军用标准,对轻小武器研发、生产、库存、运输、持有、使用、进出口、销毁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管理,同时在轻小武器出口控制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执法方面,多年来,中国执法部门积极依法开展专项行动,清理整顿枪支弹药制造企业,严厉打击非法制贩枪支,收缴非法枪支,涉枪犯罪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在能力建设方面,中国政府依法对轻小武器的生产、库存、使用、运输、贸易、收缴等各环节实施严格管理,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在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中国积极主动向联合国提交落实《行动纲领》国家报告,并与其他国家分享相关举措和经验。
王民强调,在落实《行动纲领》方面,各国政府应承担首要责任。各国应结合本国国情,建立和完善轻小武器生产、持有、转让和库存等各方面法律法规,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加大执法力度,防止合法轻小武器流入非法渠道。同时,各国主权应得到充分尊重,各国合法生产和转让轻小武器的权利不应受到影响。
他说,在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方面,联合国应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国际协调与合作,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希望各方通过务实和建设性的讨论,凝聚共识,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进一步促进《行动纲领》的全面落实,以早日根除轻小武器非法贸易的危害,增进各国人民的安全与福祉。
2001年7月,联合国关于轻小武器非法贸易及所有相关问题会议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会议产生了《行动纲领》,建议在国家、地区和全球采取行动。2006年6月26日至7月7日,联合国召开首次《行动纲领》执行进度审议大会。
按照联合国的定义,小武器泛指为个人使用而设计的武器,而轻武器是为数人一组共同使用而设计的。小武器包括左轮手枪和自动手枪、步枪、冲锋枪、突击步枪和轻机枪,轻武器包括重机枪、一些种类的榴弹发射器、轻便高射炮和反坦克炮以及便携式防空导弹系统发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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