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初中文化程度的35岁女子,用工业火碱等化工原料加工牛百叶海参等食品并销售,被控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昨天上午在荔湾区法院过堂。同堂受审的还有其雇佣的两名伙计。法院当庭作出宣判,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两位工人潘某和胡某也分别领刑二年,各罚二万元。
工商查处有毒食品数百公斤
6月5日,荔湾区工商部门对大同路和隆里5×号进行检查时,现场查获黄某商铺内非法加工的牛百叶26桶约800公斤,海参4盆200公斤,另有一批牛心管和加工用的双氧水一桶、火碱一桶和196瓶硫酸亚铁。
经查,黄某从今年2月开始从事制售“毒牛百叶”,同年5月聘请潘某、胡某在上址用工业火碱、过氧化氢等化工原料加工牛百叶、海参、牛心管。黄某称被抓前每日销售牛百叶百余斤,多时可达两三百斤,每天进账千元左右。
添加双氧水“口感更好”
负责给货物“加料”和“换水”的潘某和胡某供述,牛百叶经过清水泡开后,加入3-4两烧碱和3-4两双氧水,浸泡8小时后再过4次水,就可以拿到市场上卖了。黄某交代,添加双氧水可以增加食物重量,提升色泽和韧性,使“口感更好”。
检方出示的检测报告显示,抽检的部分海参含有过氧化氢,含量高达66.9mg/kg,部分牛百叶含有甲醛和过氧化氢,甲醛含量高达299mg/kg,均不符合国家标准。据了解,过氧化氢溶液(俗称“双氧水”)为无色无味液体,添加入食品中可分解放出氧,起漂白、防腐和除臭等作用。过氧化氢可通过与食品中的淀粉形成环氧化物而导致癌性,特别是消化道癌症。另外,工业双氧水含有砷、重金属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可损坏人的神经和骨骼,严重危害食用者健康。
房东不解数千元水电费
黄某称,这项年初开始的生意是由“别人教的”。每天凌晨两点左右,教给其加工方法的上家就会把干货和化工原料送到,经黄某和两名伙计加工后在大同路和和平西路之间售卖。被问及供货商在哪,黄某称不知道,“对方连手机号都没有留过”。
在邻居看来,黄某这位35岁的女子很神秘。据证人梁某即房东称,两处商铺均为借给黄某居住,不收房租,只是每月高达2000元的水电费让其迷惑不解,“不知道在里面干嘛”。
“亏本买卖”真假难辨
黄某在庭上供述,每斤牛百叶的进价为10元,加工后售价8至9元,海参进价几元到10元不等,售价为每斤五元,并向法官表示自己半年来都是做亏本生意。
3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均认为,“毒牛百叶”并未大量流入社会,尚未造成人员食用后中毒的情况,称“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未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法院宣判后,黄某表示不上诉,潘某和胡某则表示将考虑后做出是否上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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