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了,西安学校周边“小饭桌”的生意经过一个暑假的沉寂,也开始红火起来。但是,“小饭桌”的食品卫生和安全情况,也让家长们不无担心。(9月3日《华商报》)或问:家长们担心些什么呢?比如,小学生在架子床上翻上翻下,是否安全?那么多学生一起吃饭,餐具消不消毒?如果发生火灾,住户家里只有一个入户门,一二十个学生如何逃生?——有了这些疑问,想让家长们放下心来,的确是不大容易。
那么,小饭桌作为城市出现的一种经营模式,有没有管理的“婆婆”呢?据报道,教育上目前没有关于“小饭桌”的相关规定,所以平时在监管上存在困难。然而,西安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了《西安市学生校外托管就餐休息场所食品安全和住宿卫生管理办法(暂行)》,将“小饭桌”纳入餐饮监管,达标的,食品药监部门会颁发餐饮证。《办法》还明确规定,“小饭桌”经营者应在所属街办(乡镇)进行登记备案,并签订承诺书,承担食品安全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食品药监部门和卫生部门分别承担对“小饭桌”食品安全和住宿卫生的监督管理职责。《办法》且对“小饭桌”加工用餐场所食品安全、休息场所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以及经营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也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可见从理论上说,小饭桌并非是没有“婆婆”。
问题是,这个政策落实了吗?记者询问了10家“小饭桌”,全都没有卫生手续,平时也没有人前来检查;有的“小饭桌”开办多年还有分店,可厨房里也没有配备消毒设备。不难想象,一个没有健康证的厨师和缺乏消毒设施的“公共食堂”,不会存在饮食安全方面的隐患。
由此可见,小饭桌就像某些无人管理的地段一样,目前也是一个城市管理的盲区,至少是不常问津的地方。我们有一个非常特色的习惯,只要没有发生事故,就很少有人去管去问。只有当有朝一日事故爆发,尤其是出了人命,才会看见领导批示、开展调查、处理后事、追溯责任┅┅全然忘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才是我们安全生产的方针。别说是小饭桌,就是道理交通方面一些规定,有的也是视若无睹。前不久发生在包茂高速延安境内的客车追尾事件,死亡36人,就与漠视规定有关。
除了“小饭桌”是一个管理的盲区,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托管班”,目前也陷入三不管的境地。不仅缺少正规审批和行业标准,而且无照经营,或者打政策擦边球,注册为“教育咨询公司”。但如果按照教学场所要求,绝大多数托管班的硬件设施和规模,又都不合规定。由是看来,这是一个潜在安全(包括饮食安全)风险的地方,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重视,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否则一旦事故发生,丢了头上乌纱事小,倘若危及孩子生命,那就会悔之晚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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