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作者:袁志丽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点击数:612 更新时间:2012/9/14 |
|
欧盟委员会12日公布了欧洲银行业联盟提案,拟赋予欧洲央行对欧元区所有银行的监管权。欧盟委员会呼吁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在2012年底前通过该提案,提案的最终实施必须获欧盟全体成员国立法机构批准。 根据欧洲银行业联盟提案,联盟的建立将分为三个主要步骤:首先,欧央行将有权监管欧元区所有6000多家银行,非欧元区的欧盟成员国银行可自主选择是否加入统一监管体系(SSM);其次,由各银行自行出资设立基金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破产清算;第三,建立存款保险机制,在银行破产或重组时保护银行储户的利益。该方案还提议,由欧央行负责发放银行牌照,并确保银行的资本、杠杆率和流动性等符合要求。若发现银行违反或可能违反监管要求,欧央行有权对银行采取干预措施。 欧盟委员会12发表声明称:“关于建立银行业统一监管机制的提案是强化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的重要一步。”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当日在欧洲议会发表的“国情咨文”时称,欧央行将在银行业联盟中发挥核心作用,欧洲银行管理局将参与构建统一监管框架,新的监管体系有助于重建市场对欧元区银行业的信心。他要求,欧洲银行业统一监管机制须在明年初前设立,从而为欧元区救助基金直接注资成员国银行铺平道路。 欧盟6月峰会批准建立银行业联盟,在欧元区实施统一银行监管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允许救助基金干预债市以及直接为成员国银行注资。不过,由于担心国内金融业将受到不利影响,英国已明确表示不会加入统一监管体系。 |
|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
|
|
|
网站介绍 |
|
|
|
|
|
|
免责声明: |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