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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393 更新时间:2012/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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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0日,欧盟委员会在官方公报(OJ)上发布了委员会条例(EU)No 848/2012,新增加了REACH法规附件XVII中关于苯汞化合物的限制。 62. (a) 醋酸苯汞, EC 号:200-532-5 CAS号:62-38-4 (b) 丙酸苯汞,EC 号:203-094-3 CAS号:103 -27-5 (c) 2-乙基己酸苯汞,EC 号:236-326-7 CAS号:13302-00-6 (d) 辛酸苯汞,EC 号:- CAS号:13864-38-5 (e) 新癸酸根苯汞,EC 号:247-783-7 CAS号:26545-49-3 1. 若汞在混合物中的含量大于或等于0.01%(质量百分比),则在2017年10月10日后禁止制造、投放市场或者使用这些物质或者混合物。 2. 若汞在物品或任何部件中的含量大于或等于0.01%(质量百分比),则在2017年10月10日后这些含有一类或多类物质的物品或任何部件不得投放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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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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