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变了,以后经适房再上市交易,政府放弃回购的价格要提高了,而且经适房还要封闭管理,以后就不好卖了。”
近期,不少经适房主接到房产中介人员类似这样的电话,劝说经适房主们赶紧将手中的经适房卖掉或转成商品房。记者昨日从住保部门了解到,目前北京经适房再上市交易政策并没有变化。即便将来实行封闭管理,也会按照“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的原则。老经适房主不必听信中介的忽悠。
房产中介杜撰“新政策”
这些中介忽悠的“依据”,是市住建委近日征求意见的《关于规范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中拟规定,经适房再上市交易时,区县住保部门要出具全市统一《北京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再上市出售意见》,明确政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情况的意见。
一些房产中介则将此说成,经适房再上市交易增加了政府行使优先回购权,而且回购的价格会提高,因此经适房再上市交易难度将更大,需要缴纳的税款也将更高。
有中介还称,这意味着北京即将要对经适房采取封闭管理,只能政府回购,不让再上市交易了。以此“撺掇”经适房主赶紧将经适房转成商品房,从中赚取代理服务费。
政策未发生变化
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此次征求意见的通知,旨在加强经适房和限价房的售后管理,健全住房保障管理制度。但经适房再上市交易的制度,其实并没有变化。
其中,经适房再上市交易,此前也需要到户籍所在区县住保部门开具相关证明,确认政府放弃回购才能交易。这次征求意见的通知中也没有变化,只是将区县出具的证明材料规范化,每个区县都使用全市统一格式的证明材料。
封闭管理政策制定中
至于政府放弃回购经适房的价格,目前是各区县自己制定的,各区县不同,有的是按照最低计税价,有的是按照交易指导价。今后北京计划统一制定回购价格。但无论如何制定,肯定也不会高过最低计税价。而经适房在交易或转商时,本身的交易价格也必须不低于最低计税价格,所以不存在要更多缴税的问题。
此外,经适房封闭管理的政策目前正在制定中,但即便将来实行经适房封闭管理,也会按照“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的原则,所以老经适房主没必要担心。
■ 现行政策
2008年4月8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经适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产证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确需上市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保部门按原价回购;满5年后可上市,出售时应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补交金额根据原购经适房时的价格和出售时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价差的70%补交,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适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保部门可优先回购。
2008年4月8日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经适房,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确需上市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保部门按原价回购;满5年可上市交易,补交价款则是按上市成交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保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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