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低碳网 点击数:562 更新时间:2012/9/26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日召开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 会议指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新疆第一个国土空间开发规划。《规划》根据主体功能区开发的理念,结合新疆独特的自然地理状况和新时期跨越式发展的需要,明确了新疆国土空间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符合国家总体战略,符合新疆实际,体现了集约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贯彻《规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监测评估,动员各方力量不断深化对主体功能区基础理论、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研究,深入实地开展调研,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有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大力宣传《规划》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根据环境功能的分异规律对各类主体功能区进行空间细化,形成以自然界限为主的区划方案,划定了自治区层面的生态红线,构建起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的空间格局,对不同环境功能区实施差异性的环境管理要求,以指导资源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 |
|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user5 |
|
|
|
|
|
网站介绍 |
|
|
|
|
|
|
免责声明: |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
|